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宣布新措施:代表在公眾場所推銷金融產品或服務時,須在一開始表明來意,並先取得消費者同意,才可繼續接觸。
新加坡金融管理局(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,MAS)於 2026 年 10 月 12 日發布新聞稿,宣布加強公眾場所推銷活動(public prospecting activities)的保障。MAS 表示,措施源自一次就提升此範疇操守標準的公眾諮詢,新聞稿同時附上彙編所收意見的回應文件。
四項要求:由場地到開場白
MAS 指,公眾推銷包括在公眾場所舉行的路演;這類活動可能衍生操守問題,例如消費者被主動或持續招攬。新措施包括:
- 場地:MAS 預期金融機構只在商業場所內的指定區域進行公眾推銷活動。
- 監督:金融機構須委任具合適資格的人員,在活動中監督其代表的操守。
- 表明來意:代表須在一開始清楚告知消費者,自己有意推銷金融產品或服務。
- 取得同意:代表須先得到消費者同意,才可繼續接觸。
街頭招攬(street canvassing)及逐戶推銷(door-to-door prospecting)將繼續被禁止。
公眾推銷四項新要求
- 場地MAS 預期金融機構只在商業場所內的指定區域進行公眾推銷活動。
- 監督金融機構須委任具合適資格的人員,在活動中監督其代表的操守。
- 表明來意代表須在一開始清楚告知消費者,自己有意推銷金融產品或服務。
- 取得同意代表須先取得消費者同意,才可繼續接觸。
新指引 2027 年發出,另設九個月過渡期
MAS 將修訂《Guidelines on Standards of Conduct for Marketing and Distribution Activities》(市場推廣及分銷活動操守標準指引),納入上述措施;更新後的指引將於 2027 年發出。指引發出後,金融機構有九個月過渡期落實改動。
MAS 表示,這些措施補充其於 2025 年 9 月推出的數碼廣告保障措施。
MAS 資本市場助理董事總經理 Lim Tuang Lee 表示,消費者在被接洽金融產品及服務時,「不應感到被施壓或措手不及」。
新聞稿沒有界定「指定區域」的範圍、「商業場所」的定義及監督人員的資格要求,亦未列明措施適用於哪類金融機構、指引發出的確切月份及違規後果。
MAS 推銷保障措施時間線
- 2025 年 9 月MAS 推出數碼廣告保障措施。
- 2026 年 10 月 12 日MAS 發布新聞稿,宣布加強公眾推銷活動的保障。
- 2027 年MAS 發出更新後的《Guidelines on Standards of Conduct for Marketing and Distribution Activities》。
- 指引發出後九個月金融機構完成落實改動的過渡期結束。
分析:對招募團隊的意義
以下屬編輯分析。MAS 新聞稿沒有點名保險代理團隊或團隊主管,實際適用範圍仍待新指引確認。
若相關團隊屬適用範圍,而且依賴路演接觸客戶,最直接的變化是場地。MAS 預期活動在商業場所的指定區域進行,街頭及逐戶方式仍被禁止,團隊規劃活動時或須先確認場地是否符合要求。
其次是監督。金融機構須委任合資格人員監督代表操守,路演現場不再只是前線代表各自發揮;由誰監督、如何記錄,可能成為機構與團隊主管之間需要釐清的分工。
第三是開場方式。先表明推銷意圖、取得同意才繼續,令「先閒聊、後推銷」的接觸方式或難以延續,前線培訓內容或需相應調整。
指引發出後還有九個月過渡期,時間看似充裕。但在細節公布前,較穩妥的做法,是先檢視現有路演流程中有哪些環節依賴未經同意的接觸。
資料來源
- 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 (MAS):MAS Enhances Safeguards for Public Prospecting Activities (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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